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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都可以獲得支持金嗎?

是的,凡符合資格且於受理期間提出申請者都可獲得定額支持金 3 萬元。

Q2:如何認定是否符合「合計持有房屋 1 戶以內」之條件?

(一)家庭成員於 112 年 2 月 28 日之房屋持有狀況,以 1 筆建號視為 1 戶,必須符合持有房屋 1 戶以內之條件,房屋未有保存登記不列入戶數計算
(二)下列情形不符合申請資格: 1、112 年 2 月 28 日無持有房屋。 2、112 年 2 月 28 日持有 1 戶以外之其他共有房屋(例如因繼承因素取得共有房屋)。

Q3:如何認定是否符合「原始核貸金額,位於臺北市住宅為新臺幣八百五十萬元以內;位於其他直轄市、縣(市)住宅為新臺幣七百萬元以內」之條件?

(一)依金融機構保存之核貸金額資料為準,由金融機構查詢借款人購置住宅申辦貸款時最初核貸金額或自其他金融機構轉入後之核貸金額。 (二)借款人以同一住宅所辦理之購置住宅貸款(含轉貸),因帳務關係分拆為二筆以上購置住宅貸款時(例如同時辦理優惠利率房貸及一般房貸),其核貸金額應合併計算,雖然其中一筆貸款已結清無餘額,該核貸金額仍應合併計算。 (三)同一住宅同時借有購置住宅貸款及其他類型貸款(如修繕貸款,周轉型貸款),僅須計算購置住宅貸款核貸額度。 (四)繼承貸款以被繼承人購屋時之原始核貸金額認定。 (五)原始核貸金額850萬元以內及700萬元以內,包含850萬元及700萬元。

Q4: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正享有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措施,可以再申請本方案支持金嗎?

本專案接受支持金之合格戶得同時享有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措施,例如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貸款、內政部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

Q5:消費性貸款或其他非購置住宅類型貸款是否可以申請?

不可以,申請支持金僅限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

注意事項:關於「內政部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以內政部最終頒布之作法為準。

諮詢窗口: 致電內政部營建署諮詢專線
(02)2162-1239,由專人線上為您服務,
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至下午06:00。

2023/12/29 17:00

2023/6/1 09:00

內政部為減輕自用住宅貸款戶之居住負擔及提高居住品質,對符合資格之房貸戶由內政部給予支持金之協助。

30,000元

(二)借款人之婚姻狀態,以中華民國112年2月28日為認定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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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年家庭成員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於新臺幣 120 萬元以內。

合計持有房屋1戶以內。

原始核貸金額,位於臺北市住宅為新臺幣850萬元以內;位於其他直轄市、縣(市)住宅為新臺幣700萬元以內。

合計僅有1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並須有非呆帳之貸款餘額。

2023/12/29 17:00

2023/6/1 09:00

(一)國內有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戶(以下簡稱借款人),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下簡稱家庭成員)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且借款人應具備之條件及婚姻狀態,以 112 年 2 月 28 日為認定基準日,婚姻狀態依內政部戶政資料庫登錄資訊為準。

內政部為減輕自用住宅貸款戶之居住負擔及提高居住品質,對符合資格之房貸戶由內政部給予支持金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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